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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有秦法規定,男丁在十八歲左右,與父兄分家頂門立戶,要耕種一百畝左右的口糧田,成為耕戰之基石。
一戶小夫妻便要耕種百畝田地,猛一聽是極其恐怖的勞動量。
而實際上……也確實極其恐怖的勞動量!
哪怕這百畝田地,並非全部用於耕種糧食,其中囊括專門用於種植桑麻等農副產品的田地,不必太過費心勞力……也著實夠嗆!
不過,凡事不能以後世眼光看待。
大秦原本的耕種技術,雖說遙遙領先於越人,但在後世人看來,無疑還是刀耕火種一般,根本達不到精耕細種的程度。
所以換算下來的話。
秦人先輩耕種百畝田地,所耗費的勞動力,與後世子孫精耕細作十畝地,所耗費的勞動力,其實大抵是相當的。
而且大秦原本的田畝收成,很可憐。
誰家能把畝產,提到兩百斤,就算是大豐收,朝廷立即賜爵,並派遣官吏,學習其耕種技術。
收穫質量不行,只能靠田畝數量彌補!
……
以上,是原有秦法規定。
至於如今,早已是大大的不同!
高產糧種的推廣,新式農具的推廣,讓精耕細作成為秦法硬性規定。
一戶小夫妻能耕種十畝地,便已然是極限,最多再種一些容易打理的桑麻田。
所以,秦墨原本給越人定的口糧田標準是三畝,想要更多就去自己開墾。
只是前些日向嬴政借調的三千匹戰馬,發揮了大作用,屯田速度陡然加快,這才將給越人分配的口糧田,重新定為以五畝為準,不分男女老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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