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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天啟三年正月三十,北京皇城文華殿,眾臣皆在。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左都御史左光斗等六人諫司裡監總管、掌印太監魏忠賢案,經查,魏忠賢攬髒聚財,縱奴傷人,視百官為仇兇,取民膏為私財,聚私黨於其下,巧言令色,獻媚人主!具罪皆實,本應抄家滅財,收其權柄,黜去九邊,但聖上仁厚,念其經年順意,常侍左右,雖無開疆拓土之功勞,也有憂勞為人主之辛苦,決定奪其司裡監大總管之職,罷去東廠廠公之位,封財萬兩,貶為御馬監少監,以觀後效!”
依舊是王承恩,取了聖旨,站在御座左前方,向著大殿內數十眾臣宣讀那早已被定好的結果。
鎮遼侯,東林黨,楚黨,司裡監,還有皇上......權衡各方利益,將魏忠賢案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李元站在左列班列首位,微眯著眼睛,聽著內閣擬好的旨意,突然感覺有著一絲不對勁。
“念左都御史左光斗,沉深強悍有大略,清直敢言負重望,籌謀報國不惜身,今遼東既定,各方遂安,需左公重臣宰輔之才經略遼東,替朕安民慰軍,守禦遼東之門,不亞於守禦京師門戶,故而擢殿閣大學士,左都御史左光斗為遼東巡撫,代天經略,以安社稷,撫民心。”
站在李元左側不遠處的左光斗聽完旨意,深深一躬:“臣左光斗嘔心瀝膽,以報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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