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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之戰最終戰。
身為活食館館長的雷仁先一步登上鬥獸臺,他看著手持著一把巨型黃金左輪的少年,有些好奇地問:
“之前沒看你用過槍械,你最擅長的武器是槍嗎?”
林誠揚了揚手裡的獅城榮光,“這不是武器,這是食物。”
“食物?”雷仁笑了笑,“看來你的美食品味也很獨特呢。”
這位以斯圖市第一美食家自稱的男人舔了舔嘴繼續道:
“我吃不了詛咒生物的骸骨,靈獸種的骨頭我倒是吃過不少。”
“如果你今天你能接我三刀不死的話,那麼我會讓我的私人廚師好好招待一下你。”
“讓你享受這座城市最頂尖的美食。”
“相信你絕對會愛上活切——”
“你屁話是真的多。”
林誠翻了個白眼打斷了這位美食家的長篇大論。
把靈獸種當做食物的罪惡行為就從今天起結束吧。
斯圖市有出臺過禁止食殺靈獸種的相關法案。
食殺靈獸種按照行為惡劣程度,最高可判處死刑。
可這些法律條文不過是一紙空文。
像林誠母親那種三十年刑期的只是極少數,只要花錢賄賂法官和檢察官就能放出來。
林誠的母親當年吃掉了他的父親,如果她願意賣掉房產行賄的話,她根本不用坐這麼久的牢,可能幾個月就放出來了。
如果給的行賄的金額足夠高,甚至都不用去監獄服刑。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這明顯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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