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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件事解決了,李文軍就該回去了。
可是他偏偏要等李漱玉一起回去,然後每天在賓館閒著無聊。
“文軍新城”電話一個接一個打給他,催他回去,他也穩如泰山,只用手提電腦和手機處理公事。
楊守拙無情地嘲笑他:“果然但凡跟兒女沾上一點關係,再理智的人也會變得無理取鬧。你留在這裡也沒有用,難道要一直跟著他們當電燈泡嗎。”
李文軍:“呵呵,少胡說,我不過是等她一起回去過年。”
楊守拙:“別硬撐。過年還早。”
李文軍:“我就要等,你管我啊。”
然後他和陶光明強行把李文軍拉走了。
李文軍回去的路上忽然也覺得自己好笑:哎,放手吧。
女兒長大了,該嫁人了.......
楊守拙看他笑了,知道他想通了,拍了拍他:“對嘛。人總是要往前看的。”
李文軍乜斜著他:“是。等楊思遠嫁人的時候,我肯定送她十個最厚的金鐲子。反正我別沒有,金子特別多。”
穗城的婚假風俗是,孃家人這邊的親戚要送金器做嫁妝。
新娘嫁人那天全部帶在身上。
越多說明孃家人越有錢,越有排場,新娘也越有面子。
李文軍簡直就是殺人於無形。
聽著好像是說他跟楊守拙的關係很鐵,其實是在暗戳戳拿刀子捅楊守拙心窩子。
楊守拙的臉皺成一團:“我特麼一年有三百六十四天想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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