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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點半,分局同事剛趕到白龍港派出所,馬振的父母也分乘兩輛摩托車到了。
韓渝跟分局同事打了個招呼,讓馬振的父母見了下馬振。畢竟馬振是在東海犯的事,等東海同行把馬振押解走,他父母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再見著兒子。
眼看就過年了,遇上這樣的事,只要是做父母的誰心裡能好受。
馬振的母親哭得撕心裂肺,馬振的父親一個勁兒哀求,來喊兒子吃飯的羅延鳳面對此情此景,也禁不住跟著抹眼淚。
然而,法不容情。
幹這一行也不能心軟!
韓渝看時間差不多了,跟張平一起拉開馬振的父母,讓分局的兩位同事把馬振押上警車帶走。
目送走分局的警車,打發走馬振父母,韓渝回到家屬區的宿舍剛端起飯碗,羅延鳳就忍不住問:“三兒,剛才那孩子說是人家先動的手,人家的人比他們多,他是還手的,這算不算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要具備好幾個條件,他這個肯定不能算,他說人家先動的手,人家還說他們先去找人家麻煩的。”
“臘月裡出這麼大事,讓他父母怎麼過年啊!”
“所以說不管遇著什麼事都不能衝動。”
幹公安這一行,接觸的都是社會陰暗面。
韓渝不想再聊那些,正準備換個話題,手機突然響了。
低頭看了一眼來電顯示,竟是局長打來的。
別人打過來可以學盧書記先結束通話,然後去辦公室用固定電話回,局長打電話必須第一時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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