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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說,這局遊戲的規則還是相當複雜的。
換一個人來估計時間的設定都要猜半天,至於具體的路線在腦中建設起來一個地圖就很抽象了。再加上不能做標記的規則。
智力低於十五點的人玩這個鐵定餓死在迷宮裡。超過一定時間無法離開的話就永遠走不出去了。
時間是這局遊戲的關鍵詞,不僅僅是迷宮本身的設定,也是通往勝利的關鍵點。
接下來的話就是限時迷宮了,摸牆窮舉法或許還有用,但很可能當你找到離開路線的時候已經超時,所以必須用更正確的尋找方式。
最後一條路必然是向左的。
而看見的我自己也可以作為標誌物,我要在第幾分鐘的時候再與自己相見一次呢?
這條路略長,走了四分鐘。向右還有一條路,向左還有三條路。除去自己過來的一條,也就是三個岔路。
三個岔路……吳輝選擇往右。
這次又走了三分鐘,時間來到第三十一分。
橫道似乎已經達到最右邊,全部的路線都在往左。
吳輝思考過後,挑選一個通道向左。走了五分鐘,又一次與自己相遇。他知道這是自己第二次與自己碰面的時候。
這樣的話,吳輝就確定了地圖的尺度。
按照吳輝一分鐘兩百米的快走速度,豎道相當於是每走兩百米,跨越二十分鐘。橫道的時間線間隔最短也就是二十分鐘。
我們把時間線最初的標記為0,時間線最後的按照計算也就是第一百四十分鐘。每二十分鐘就是一條橫道。而這一百四十分鐘的迷宮作為一個整體在其中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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