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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富有節奏的敲門聲響起,羅爾斯從沙發上起身,不復剛剛懶散的模樣,他已經從敲門聲聽出來來訪者是誰。
“請進。”
咔嚓。
門開啟後,一位老人走了進來,他身材中等,髮際線和魯恩大部分男人一樣後退的相當嚴重,但梳的相當整齊,穿著一身筆挺黑色燕尾服。
他眉頭微皺,灰藍色眸子緊盯著一身晨衣裝扮的羅爾斯,輕嘆了口氣道:“羅爾斯,我說過很多次,不要在辦公室裡穿晨衣。如果有客人來訪,看到你這樣穿著會認為阿德里安家族缺乏禮儀教養。”
羅爾斯聳了聳肩膀,笑著說道:“穿著晨衣會面,會讓我的客人覺得我們之間關係親密,這樣更有利於進一步發展,不是嗎?羅伯特叔叔。”
晨衣是一種充滿因蒂斯風情的家居服飾,讓男人們可以穿著待在家裡,或是作為一種親密的表現穿著在招待會或晚宴上接待客人上。
但是在風格趨於保守魯恩,只有少數年輕男人人會這麼穿,他們厭倦僵硬緊身的西裝三件套,選擇在家中或辦公室中穿著晨衣會面客人。
這引起了不少魯恩老紳士的反感,更何況是這位埃德蒙·羅伯特曾是羅爾斯和他父親梅森·阿德里安的禮儀教師。
埃德蒙·羅伯特,今年五十九歲,是一位男爵的幼子,所以並未繼承爵位。父親去世後,並未分得多少財產,和繼承爵位的哥哥關係也並不好,所以有著良好的禮儀教養的埃德蒙為了生活,選擇成為了一名禮儀教師,專門教授那些剛剛進入上流社會的卻缺乏禮儀培訓的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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