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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純從真絲繡花的寬大床鋪上坐起身來。
“怎麼回事?我記得……”
曾經被燃素病摧殘到破破爛爛的身體,此時竟然重新輕鬆起來,只是大腦似乎被封鎖在了迷霧盡頭,就和室內的燈光一樣晦暗不明。
殘存的最後記憶,就是媽媽屏退旁人,把一個戴眼鏡、穿白大褂的陌生男人帶到了自己病床前。
“丁純,你想活還是想死?”
永遠是那麼雍容華貴,衣著得體,棕色大波浪發甩在身後的大美女,丁靜霜,以俯視的角度看著重病的兒子。
她的表情就和她的話語一樣,並沒有露出多麼哀傷。
丁純沒出息地淚流滿面,髒汙了潔白的抗菌床罩。
“當、當然想活啊!救救我!咳、咳!我可是媽媽生的!你只有我一個兒子啊!”
美婦人的眼神微微平移,似乎是想到了私生女丁靈,正在比較丁靈和丁純的價值。這時旁邊的白大褂男人插了句話:
“丁夫人,令郎的燃素病已經到了絕對晚期,手術不能再耽誤了。”
丁靜霜的老公肖恩·羅克遜住在女方的房子裡,形同入贅,兒子也跟了母親的姓,自然丁靜霜沒理由被叫做“羅克遜夫人”。
如果不是未婚先孕,生下了丁靈這個福瑞人,丁靜霜本來是看不上現在的老公的。
“手術?什麼手術?燃素病不是沒辦法治療嗎?”
鼻涕眼淚一大把的丁純,對逐步走近病床的白大褂男人產生了難以言說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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