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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17點58分。
東京都警視廳的警方,終於趕到了現場勘察。
負責本次案件搜查的警察官,名為“目暮十三”。
身著一身橘色西裝,腦袋上還戴著一頂橘色禮帽,就差褲子和鞋子也統一成為橘色。
“我是警視廳搜查一課的‘目暮’。下面按照流程,需要向各位進行一般詢問。還請大家積極配合,如實回答。”
出示了警察手賬,證明了自己的警察身份後,目暮十三便將它收回到了外套內側口袋中。
“不過在這之前,需要先向大家核查一下不在場證明。確認了有不在場證明的人,可以被排除嫌疑,繼續參加法事。”
“哈?有沒有搞錯?”
人群中的令子,爆發出了不滿的聲音。
她雙手抱在一起,滿是戒備姿態的看著目暮十三,道:“我說警察先生,你這樣是將我們所有人,都當作‘犯人’來看待了嗎?”
“不、不……”
一聽這話,目暮十三嚇得連忙擺了擺手,解釋道:
“這只是調查需要的必要流程,並非是將大家當作犯人看待。更何況,如果大家好好配合,早些確認不在場證明的話,不就可以洗清嫌疑了嗎?”
“這樣說來,不還是將我們當作犯人看待嗎?”作為村長候選人之一的“川島英夫”,一聽這話,十分不滿地對目暮十三說道。
俗話說得好: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若的的確確沒有殺害平田的動機和理由,或是也能提供不在場證明,而自己也實實在在沒有殺害平田,那麼底氣自然要比一般人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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