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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林超人VS李超人·貳】(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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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週開始。

4月4日,星期一。

新時代集團的會議室,林祖輝在檢查‘藍田地鐵站上蓋物業權’的標書,價格雖然是最關鍵的,但是其它內容也很重要。

整個專案設計成20幢28層至34層的住宅大廈,約4100個住宅單元;花園設施包括兩個住客會所、購物商場、幼稚園、以及多個休憩公園、兒童樂園、緩跑徑和安老院。每個住宅單元680平方尺起,整個專案最終的樓面面積超過300萬平方尺,而到達了320萬平方尺。

看完標書,林祖輝滿意的點點頭,幾個核心高層鬆了一口氣。

“標價9.88億港幣,填上去吧!”

9.88億是給地鐵公司的利潤,如果中標,還得向港府補地價(預計10億)。

香江的地鐵公司是獨立運營的,港府會拿出地鐵站上的物業發展權給地鐵公司,地鐵公司再拿著這塊地招標;但是,港府並不是白給地鐵公司這塊地皮,是需要地產商(或地鐵公司)出補地費的。

所以,地產公司若是想發展地鐵站上蓋物業發展權,相當於要給地鐵公司、港府,共計兩筆開支。建地鐵的錢,就是用這個啟動的,港府再替地鐵公司擔保貸款。

這次港府規劃署將藍田地鐵站上的地積比增加,讓原本只能蓋300萬平方尺的土地,現在可以蓋320萬平方尺樓面面積,所以地產商業要做好出血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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