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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相公一死,員外珍珠豈不是無處找尋?”
“餘下幾人如何判罰?”
“阮氏、陳氏四賊,上杖六十,刺字,流放千里。”
“張氏一家知情不告,為賊隱罪,與賊同罪論處,但從輕發落。”
“張大杖責三十,刺配流放五百里。”
“其妹、其妻不受刑,官賣。”
……
夕陽西下。
臨海東市酒樓,幾個商賈食客把酒談論,說著今日這場‘珍珠桉’。
講話的商人接著說:“胡知縣此桉判的公道,也不失人情。判罪後,許張家為子發喪。”
“陶相公屍首,也叫陶家搬走下葬。”
眾人點頭,亦覺官家此桉判的公正。
一人好奇問:“那揭發之人是何許人?怎得知縣賜座?他又是如何知曉‘五賊盜珍珠,陶玉新殺寶兒’?”
在座之人卻被問著了。
他所問這些,眾人也是不解。
做東商人道:“直到胡知縣判完此桉退堂,那揭發人劉彥也未說‘如何識破賊人,怎知陶生行兇’。”
“官家不曾問,我等也都不知。”
“至於其人,我看非等閒,或許福家少東家知曉!”
又一人問道:“那相公在何處?”
做東商人笑說:“退堂後,我見有公人請他,他大概在官署做客。”
正說話,一位胖商賈打頭進來酒樓,身後跟著四五人,都是南市的珍珠商。
眾商相見寒暄,胖商賈洋溢神采說:“諸兄可知,今日公堂那位劉相公何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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