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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兄弟們多來點章評啊,沒靈感了都。嘿嘿。
眼看著快到上午十點,弗朗西斯·亨利·梅才終於來到了警察學堂,在一眾警隊高官的拱衛下,坐上了看臺最中心的地方,示意選拔可以開始了。
警察學堂的校長史密斯宣讀規則,選拔以比賽方式進行,分為三場。
第一場比試射擊,也就是槍法,分為移動靶和固定靶,雙靶成績相加,環數多者勝。
第二場障礙跑,要求圍著警察學堂的校場跑一圈,期間要翻越許多障礙物,先到達終點者獲勝。
第三場比搏擊,不過不是自由搏擊而是西洋拳擊,洋人警官有不少會拳擊的,可以充當裁判。
三局兩勝者,會被任命為警察學堂的教官,升職為見習幫辦。
這三項比試專案一公佈,其他人還不覺得什麼,所有華警都明白是怎麼回事了,明明是選拔搏擊教官,比這麼多專案明顯是在偏幫洪天賜,打壓沈重陽。
先說第一場射擊,這時候的港島警隊能拿槍的不是洋鬼子就是阿三,華警除了史密夫他們三大華人幫辦,其餘的連持槍資格都沒有。
尤其是像沈重陽這樣的巡警,警用裝備就一根警棍,槍都沒摸過,比試什麼槍法啊,可以說第一局就輸了。
接著看第二場比試,警察學堂的校場上新增的據說是源自蘇格蘭場訓練專案的障礙物,什麼壕溝、沙坑、七步木樁、矮牆、繩梯、獨木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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