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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正月二十一日,早朝。
允熥搶在有資格上朝的御史開口之前,拿出一本奏摺說道:“河難道掌道御史賀旭華可在?”
“臣在。”一個四十歲左右黑臉男子走出來應道。
“朕看了你的奏摺,彈劾普定侯陳桓家中僕役橫行不法,甚至三年前就有強搶民女強納為妾之事,這些事可確實?”允熥問道。
“臣均查證無誤。”賀旭華說道。
允熥笑了笑,但隨即眯起了眼睛說道:“據朕所知,你從洪武三十年起就擔任河難道御史,迄今已有三年半,為何在得知這些事之初不向朝廷進諫,非要等到這時才進諫彈劾?”
“莫非你以為太祖皇帝會偏袒橫行不法的勳貴不成?莫非你以為朕會偏袒橫行不法的勳貴不成!”
“臣,”賀旭華張嘴結舌不知該怎樣辯解。
他之所以當時不彈劾,主要因為他自己的家底也不乾淨,在地方上為知縣時有過吃拿卡要的行為。不過因為他的貪汙受賄罪行很小沒有引起朱元璋的注意。但他若是出首狀告陳桓,讓陳桓查到自己的案底也進行反彈劾,自己多半不是死刑就是死緩,所以他沒有彈劾。
至於允熥即位後,雖然皇帝沒有明確表達出對於勳貴的偏向,但賀旭華自己估計彈劾應該沒什麼用;他彈劾進諫是想引起皇帝注意升官,而不是為國除害,而皇帝那時顯然對於御史言官不太待見,所以他也沒有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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