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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李堅奏曰:建業五年正月二十三日夜,色目衛所欲叛,天幸有忠君愛國之色目將士首告,告曰……。臣乃點兵卒平叛,殺叛軍三萬一千六百七十七人,俘一百二十九人。審問敗俘之人,得曰乃因撒馬爾罕國奸細說之,又兼對朝廷心懷不忿,所以為之。臣以謀反罪名已將敗俘之人處斬。”
李堅在公開的奏摺上這樣寫到。
“二十三日深夜,臣以數千精壯之士裝作送犒賞之物的將士,推車來到八個衛所營寨前,叫開寨門。此時寨內人等大多已熟睡,精壯之士悄無聲息殺死守門之人,拿出裝油的陶罐潑灑,以火把點火,將寨內諸人燒死,偶有從營帳中逃出之人亦被殺死。”
“諸營寨中,唯有屠戮馬興所部略有波折。精壯之士來到馬興所部的營寨時,馬興正在寨內巡視,不知為何察覺有異,大聲叫喊驚醒了幾人。好在寨內諸人大多飲酒,驚醒之人不多,仍順利殺盡。”
“色目人搶來的東西不多,又都已經換成了輕便容易攜帶的寶鈔和金銀,金銀還可以從灰燼中找回,所以付出的代價不大。”
“還有,馬興臨死前問臣:‘為何不給他們色目人一條活路’。”
以上不是李堅在密信中寫的內容。
以上不是李堅在密信中寫的內容。
李堅也不傻,若是在信上寫了這樣的內容,萬一信被發現那就是一場渲染大波,自己徹底被文官批臭在史書上留個罵名不重要,但允熥的名聲有損可就是天大的事情了。下令屠殺俘虜都會被文官們在史書上批評一番,這樣公然屠殺自己的將士會被認為是亡國之舉,也會影響之後很多政令的施行。就是前幾天允熥給張溫去的信也沒有寫具體讓他幹什麼,那些在他離京前就已經交代給張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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