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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東瑞躬身道:「高第,在山西之戰時,於大同等地,私自截留建虜藏銀,共120萬兩。
在抄沒晉商時,貪墨340萬兩。
在荷蘭等三國來朝時,勒索收受西洋人賄賂的官員,得銀120萬兩。
在京師監察百官的6個月內,勒索官吏、商人200餘萬兩。
今次南征,更是瘋狂勒索富商,共得銀2400萬兩。」
高第聽得頭皮發麻,他實在沒想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在崇禎嚴密的監視下。
「這些銀子,現已經被小的轉運到京師內帑……」
聽到這裡,高第再也支援不住,搖晃兩下,癱倒在地,他知道,自己現在是個千夫所指的惡臣,如果崇禎要辦他,必定將是萬劫不復的境地。
更重要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得來的銀子,都被崇禎劃拉走了。
這太沒天理了!
「皇上,臣,臣知罪!」
「朕提醒過你幾次……可惜……」崇禎搖頭。
……
三日後,朝廷釋出了高第二十七條罪名,處斬立決。
同時,崇禎發下聖旨,接受天下官員的請求,不再剝奪***士子的功名,但是,依舊發配蒙古、遼東和朝鮮等地。敕令戴罪計程車子和官員,在北方邊陲擔任教師,教化蒙古人、女真人等外族,弘揚孔孟之道十年,方可入朝為官。
天下轟動。
戴罪計程車子和官員又有了未來。
惡貫滿盈的高第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歌頌崇禎聖明的奏疏摞了一堆又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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