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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吃了飯,方圓躺在床上,琢磨合法賺錢的事。
投機倒把也需要本錢,釣魚賣給供銷社、肉聯社,倒是可以合法賺錢。
一斤魚的售價都才三毛錢左右,供銷社、肉聯社的收購價,一斤魚頂多兩毛錢上下。
“不遠處的山上有野豬,老虎都還不是保護動物,打野豬不違法。”
身上一分錢沒有,要是四合院的某個鄰居結婚買車,隨禮錢都拿不出來。
迫於無奈,方圓只得想辦法弄點錢。
他喜歡制定規則,大家都遵守規則的情況下,他也願意遵守規則。
一覺睡醒,吃了早飯,去廠裡搞定任務量。
沒糧票的方圓,午飯都沒吃,就拿著條子出廠了。
食堂的飯菜不好吃,方圓放棄在食堂吃飯的想法。
步行二十幾分鍾,來到山下的他,速度如風的上山。
找了大半小時,方圓發現野豬留下的痕跡。
又用了十幾分鍾,他找到幾頭野豬。
“四百多斤的大野豬,能賣不少錢,就你了。”
快步而至,一拳打死最大的野豬。
扛起四百八十幾斤的野豬,方圓沿著原路返回。
下得山來,見到他扛著野豬,一個個陌生人羨慕、震驚。
這年代的成年男子,很多人都能扛起兩百多斤。
方圓扛著的野豬,看著就有四百多斤,實打實的大力士。
一頭四百多斤的野豬,賣給供銷社或肉聯社,至少能賣兩百多塊錢。
送到供銷社,方圓留下三十幾斤豬肉,得到兩百三十二塊一角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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