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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裡奇一番文縐縐地質問,似乎佔住了道德制高點,用天朝上國的國際影響擠兌住了大明。
確實,不宣而戰,偷襲別人佔領的領土,賬面上怎麼看都不地道。
可惜,他顯然低估了大明文官的找藉口能力,鄭成功張名振既然敢來,當然是文武兩手都早就做好準備了。
鄭成功用朱樹人提前交代好的理由,義正詞嚴地反駁:“本將軍奉詔討賊,何謂之無名!”
朗裡奇一愣,他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明國人,一時氣急:“這……這大明皇帝就能隨意亂命,破壞邦交不成!我荷蘭與大明之間,已經有七年互不相犯!”
鄭成功:“你也知道才七年互不相犯?你剛才還好意思說,‘此前多次談判停火、達成貿易和約’,若是貴國一貫守信,又何來的‘多次談判停火’?
不該是自天啟四年貴國退出澎湖、雙方達成協議後,大明與荷蘭便互不相犯麼?那崇禎六年料羅灣海戰,崇禎十一年你國海軍將領朗必即裡哥率領九艘戰艦、打折為劉香復仇的藉口,劫掠我沿海,諸般舊怨,又當如何論處!
此前兩次,都是貴國撕毀合約,劫掠在先,貴國此前所謂的合約,根本就是因為離國萬里、久戰補給不濟,便偽作求和以圖緩一口氣、籌措增援罷了!”
鄭成功一通翻舊賬,立刻讓荷蘭人被纏夾得難以釐清,朗裡奇奮力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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