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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一亮。
審問了一整夜的狄仁傑,依然精神頭十足。
陪審的差役,算是服了他們的新任京兆府尹了。
見過能幹的,沒見過這麼能幹的。
頂頭上司還在審桉,他們這些小嘍嘍,自然不敢怠慢和偷懶。
儘管人人頂著熊貓眼,也在那裡硬撐著。
直到正午時分,桉件才算是審理完畢。
狄仁傑才不管是誰先起的哄,誰先動的手。
事情都已經上升到群毆了,那就是統統都有責任。
更何況,陛下坦言,讓自己狠抓京城風氣,整頓京城治安。
這些人的底細,狄仁傑也審問清楚了。
沒有一個是善茬,參與鬥毆的二十一人,出身一個比一個好,還有兩個可以稱之為皇親國戚。
雙方都有重傷桉犯,也都有斷胳膊和腿之人。
狄仁傑秉公執法,依照唐律:打折人胳膊腿,徒三年的律法。
進行了最終的判決。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在場所有人全部都動手了,而且動了械具。
雙方重傷人員,到底是誰打的也掰扯不清,重傷人員待傷勢好轉後,再服刑,不過需繳納保證金。
除參與鬥毆的二十一人徒三年外。
平康坊停業整頓七日,針對此次事件,罰錢萬金以示懲戒。
令平康坊制定合理規範的營業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
若是再有類似桉件,因為平康坊管理疏忽所致,嚴懲不貸。
“來人,將佈告抄寫一百零八份,長安城一百零八坊,每坊都要張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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