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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朝會上,慶忌高坐於陛臺之上,正襟危坐,聽著群臣的奏報。
作為一國之君,慶忌平日裡要處理的日常政務並不多。
畢竟,吳國的疆域還不算幅員遼闊,只有不到五十個縣,諸如刑獄訴訟之事,輪不到慶忌裁決。
對於真正的國家大事,慶忌只需要作出自己的判斷即可。
“大王,臣有事啟奏!”
就在一眾公卿大夫準備閉口不談,等著慶忌宣佈退朝的時候,典客伯噽忽而手持牙笏出列道。
“請講。”
伯噽硬著頭皮道:“大王,臣近日來聽聞一事。中大夫烏庾之子,縱容奴僕打死一農夫,並搶走其妻!”
“真有此事?”
慶忌故作一副詫異的模樣。
“確有此事!大王可派人前往核查!”
伯噽正色道:“這件事,在延陵一帶已經鬧得沸沸揚揚,可謂是無人不知。烏庾欲袒護其子,因而跟延陵的縣令起了爭執,不肯將罪魁禍首交出來治罪!”
“請大王治烏庾一個擾亂刑獄公正之罪,並嚴懲兇手!”
聞言,慶忌微微頷首道:“若此事屬實,寡人斷不可輕饒。”
“大王英明!”
伯噽讚了一下,又道:“大王,臣以為有烏庾之事,大王應引以為戒。昔日,大王在我吳國推行縣制之時,便言及縣令之權大於封君,封君可輔左地方政務,而不可完全插手於地方政務。”
“然,今時烏庾之事,封君與縣令,二者之權孰大孰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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