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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先將杜雯清送回家裡,她現在不適合拋頭露面。
從杜雯清回家後,林楓直接回公司了。
回到公司剛坐下,林楓的手機就響了。
林楓看了看,是程書傑打來的。
林楓按下接聽鍵。
電話裡頭的程書傑開口道:「有訊息了。」
「這麼快?」林楓沒想到這麼快會有訊息,這才一個多小時。
「花了錢,訊息當然來得快。」電話裡的程書傑說道。
好吧,是這個道理。
「告訴我,是誰幹的。」林楓說道。
「馬博文,索盛音樂公司總裁。」程書傑說出了這個名字。
林楓聽到這個名字,不覺得意外,他在京城並沒得罪誰,唯一得罪的恐怕就這個馬博文了。
準確的說是杜雯清得罪了他。
杜雯清當眾拒絕了他的求婚,再加上和林楓出雙入對,馬博偉想要整杜雯清很正常。
這個世界,小人總比君子多。
「我要的證據,有嗎?」林楓又問道。
「這個需要給我一點時間,另外還需要錢。」
「要多少?」林楓直接問要多少錢。
「對方要一百五十萬,你給了我一百萬,我要拿三成作為辛苦費,二十萬是買訊息的錢,如果想要拿到證據就得給一百五十萬,連同我手上剩下的錢,也就是說你還得再掏八十萬。」
程書傑也光棍,直接說了自己要三成辛苦費。
林楓並不惱怒,他反而喜歡這種明算賬的「真小人」。
「我可以給他一百五十萬,我能得到什麼?」林楓沒有砍價,而是直接問能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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