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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顏之推就曾記載他有個遠房親戚,娶了許多婢妾,每當他們將分娩時,就派人守候在產房門外,若生下女孩就拿出去弄死,根本不會顧及產婦的心疼和哭泣!
宋朝的蘇軾也在《與朱鄂州》中說道:“嶽、鄂之間,田野小人,便養二男一女,過此即殺。尤諱養女,輒以冷水浸殺。其父母亦不忍之,率常閉目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
元末《鄭氏規範》中說:“世人生女,往往多至淹死。”
“多”、“盛”、“成習”往往成為描述溺女的常見詞語。
“比戶而計,實無一戶之不溺”,“溺女之家,十常四五”,還有“鄉愚多溺女,歲以千計……”
這樣類似的史料記載可以說數不勝數,
明初依舊是“生女多不舉”、“棄女者載道”的局面。
而溺女成風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想要得一個男孩兒!
因為他們認為“初胎生女,如不溺死,則必連育之女,而得子必遲,所以完婚即期得男,有生女者當必拋溺。”
歷史上曾國藩母親江家,如果家裡先生的是女孩,就殺掉她。
江家洗女的傳統延續了六代,繁衍了二十八個男孩,卻沒有一個女孩活下來。
據說曾國藩外公江佩霖當大女兒生下來後,就把他丟棄在地上,想要讓他凍死餓死,可是當他大半夜前去觀看的時候,發現女兒仍然還活著。
這個時候就想要拿石頭把她砸死,可是一時失手石頭砸到了自己的腳,他突然覺得這是上天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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