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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這番決定,林遠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他完全可以讓章海平這個人進牢房裡待著,並且把他叔叔章天也送進去。
但這樣做的話,就毫無意義,屬於弊大於利。
首先,章海平的錢要不就是賠償出去,要不就捐出去,對於他這種人來說,讓他身無分文的離開橫店,這比關他幾年還要難受。
你關他幾年,他大不了就吃幾年牢飯,吃飽了出來還有幾百萬可以花。
想想看那些月薪三千的人,如果你跟他說一句,進去坐五年牢,出來給你兩百萬,伱看他們答應不答應!
沒有人會拒絕這個豐厚的條件。
五年兩百萬,一年就是四十萬,平均月薪四萬塊錢,這種事情對他們來說簡直就是財神爺找到家門了。
因此,林遠這個行為對章海平來說,那比殺了他還要難受。
緊接著,這件事牽扯的東西太多,如果林遠今天只是單純的出氣,那麼他也不需要給這兩個人任何面子。
但他今天不僅僅只是出氣,出氣只是他的第一步,真正的核心是要讓趙姐活的更好一點。
他坐在餐桌上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辦法。
他決定幫助趙姐重新開一家群演公司。
只不過這一次,他會出面來為趙姐做宣傳。
這個宣傳的方式不是說站出來跟大家說一句,啊,有興趣可以來捧捧場。
而是利用自己的資源來幫助趙姐。
他的計劃也很簡單,先給趙姐租一套比較合適的辦公樓,然後在弄個開業大吉,緊接著讓人四處宣傳,等人來的時候他就會正式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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