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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朋友李四的三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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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聽到朱銓問的那一句“李四與那位婦人在這個事件當中,究竟犯了什麼罪”時,眾人完全被他的這個轉折給弄懵圈了。

蝦米?

難道還真的是有罪?

可這不就只是個情感問題嗎?

怎麼還牽扯到犯罪了呢?

這...這它喵的也太過嚴重了吧!

之前眾人因為朱銓只是回覆了文字版本,而且語氣裡帶有一絲絲調侃的意味在裡面,所以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不為然的。

甚至於還有不少人認為那個提問的男子是個託,在提出這個問題後,配合著這位“普法專家張三”進行的一次炒作,目的就是為了吸引眼球,達到吸粉的目的。

否則,怎麼解釋在第一條微博下面,那麼多個問法律問題的網友沒有得到這位“普法專家張三”的翻牌,卻單單翻了這個男子的牌呢?

總之,喜歡“陰謀論”的網友可以說是腦洞大開,想象力極為豐富。

本著“配合演戲”,最後“揭穿真相”的想法,不少的網友在看影片到這裡的時候紛紛發彈幕:

“張三老師,你的這個朋友李四大膽的追求愛情,這沒錯!我指的是沒有法律意義上的錯!”

“我覺得在道德上也沒有錯,因為你的朋友李四用於突破世俗的眼光,掙脫狹隘的思想,追求愛情的自由,爭取真正的解放,這可是新時代的榜樣啊!”

“你的那位朋友李四可太冤枉了!”

“就是,就是!張三老師,你也說了,你的朋友李四已經要求那位婦人離婚,跟他在一起的,只不過還沒有來得及辦理而已!要怪,也只能怪時間太倉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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