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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我的罪惡永遠由自己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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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爾德里奇·基裡安,在2000年,我認識了一位被譽為“美國英雄”的“軍火公司天才”,託尼·斯塔克。

我在美國西海岸出生,在還不會說話的時期就被父母丟棄在福利院的門口,依稀記得,那是一個下著大雨的晚上,雷鳴聲穿透天際,令人靈魂都在顫抖。

隨後,我艱難地在福利院裡成長,因為身高原因被人嘲笑、被比我大的孤兒們逼著吃下地上的剩飯——在幾十年前的美國,這很正常。我不恨那些孩子們,因為我把他們全都拉來做活體實驗了。

從無數次被按在洗手池裡、無數次被搶走飯碗的經歷裡,我明白了一個道理:這個混亂的世界,只有惡人,才有資格活下去,也許你會奇怪,惡人終究會遭報應的——但我沒有選擇,況且,某位老人告訴我,做惡人比當好人難得多。而我自認為自己當惡人的水平還不錯。

達爾文的弱肉強食森林理論,就是這個操蛋的國家最真實的寫照!

我在十二歲那年,被一個女人領養了,一臉溫和的她在到家後就把我關進了地下室,那座該死的地下室裡關著十多個和我差不多年紀的孩子。

“好啦,你們好好玩哦,媽媽之後就來照顧你們~”說著,便將手中染血的鐮刀放下,拖著一個比我小的孩子的屍體走了出去,血跡順著鐵籠延伸到那鎖死的大門,像是一條不歸的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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