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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就在仁和縣衙西邊,相距不到四十丈。
高衡孫坐在大堂正案後,看著裡裡外外擠滿的人群,很有些不習慣。
再看看左邊的侍御史江萬里,右邊的刑部侍郎馮夢得,以及堂側一眾旁聽的官員,更是感覺不習慣。
這架勢,完全就是一次小「三司會審」,看來燕王是打算將今日的案子速斷速決了。
宋代的政治體系,充滿了制衡,在司法上開創了審、判分離制度,在各級司法系統中,都有兩個平行的機構,一個負責審理案情、認定事實,一個負責檢詳法條、量刑判決,兩者各自獨立,互不干涉,以作牽制,有利於司法公正。
雖然有一些小州縣因為省減官屬,會將兩者合一,官員身兼兩職,但和這一原則並不矛盾,因為較大的案子都得再經過上級多層稽核。
大理寺作為最高司法機構,兼具兩個職責,但是它審理的案子,就要交由刑部來量刑判決了。
另外,這還沒算完,結果出來後還得交由御史臺或者中書,甚至皇帝複核。
高衡孫再看看立在堂下陰著臉閉目養神狀的燕王,徵詢道,「殿下,舉人毆鬥案的涉事人員都齊了,是不是可以開審了?」
趙孟啟緩緩睜開眼,「毆鬥不算什麼大案,受傷的舉人也還生死未定,稍微放一放吧。」
嗯?
事關科舉,朝野矚目,近千舉子眼巴巴的看著,這還不算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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