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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也怪我,當時沒有想著要買房的事情,一開始我就住進了李大哥家裡,是在給你們寄過信之後,我才想到要在這邊買莊子的,在那之前,伯母讓我以後就在她家裡住著,我當時沒有多想就答應了。”
剛開始的時候,她以為自己會和其他鏢師一樣,就住在鏢局裡,最後卻是被柳月琳帶著住進了她家裡。
之後她為了能晚婚,又不想因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李飛揚這麼個帥氣的男朋友,在柳月琳提出讓她住在李家的時候,作為補償的心裡,她就同意了。
再說她在這邊也沒有宅子,又何必住在外面費銀子。
不過十八歲以後成親的事情,若是讓李嬤嬤知道,她一定會反對自己的。
“如今,小姐已經買了莊子,而我們又過來了,小姐就搬回來住吧,至於李家那邊,小姐跟他們說說,他們應該能理解的,畢竟小姐出嫁前,住在男方家對您的名聲不好。”
梁果果想到自己會住在李家的原因,現在讓她親自說出不在李家住了,這話不應該她來說。
“我當時答應了伯母,這話讓我來說肯定不行,要不等到商量訂婚那天,嬤嬤親自跟伯母說,為了我的名聲,想來伯母應該會給您面子的。”
李嬤嬤經小姐這麼一說,她也反應了過來,這話的確不能從小姐嘴裡說出來。
她如今代表小姐的長輩,她來說最合適,一切都是為了小姐的名聲著想,而她可以拿小姐還小,不懂事的說詞來否定小姐之前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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