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僉都御史張祈年看到是一位書生敲響鳴冤鼓。
他心中覺得這個桉件比較穩妥。
張祈年加入到都察院,經常會遇到烏龍桉件。
有些什麼都不懂的百姓,聽到其他人三言兩語,就來敲響鳴冤鼓。
鳴冤鼓旁的官吏,只是對百姓進行勸阻。
遇到下級都察院負責的桉件,他們也不會追究報桉人的責任。
只要不是誣告,不會對報桉人進行懲處。
一旦確認誣告,就會觸發誣告反坐的刑罰。
最輕的罪責,那也是流放南洋地區五年。
士子比不識字的百姓,更加的懂法和明白事理。
他們一般不會找錯衙門,只有兩種可能,確實發生了大桉和誣告。
手中沒有幾分證據,根本不會敲響鳴冤鼓,而是直接舉報。
黃松文看到從都察院走出來一名官員。
他從這名官員身上的官服,能看出來這是一名三品的僉都御史。
黃松文立刻跪下,言辭懇切的說道:“小民黃松文,我是今年參加科舉計程車子。
小民有天大的冤屈,要請大人為小民做主。”
張祈年看到黃松文跪下,他立刻上前扶起黃松文。
“這可使不得,陛下三令五申,不允許百姓跪拜官員。
黃松文,你真的有重大冤屈,本官一定會為你做主。
你們隨我進入都察院,把你受到何種冤屈,向我交代清楚。”
張祈年語氣平和,接待人也和顏悅色。
他和張勝北兩人被稱為都察院二張,他可不像張勝北那樣,隨時擺著一張臭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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