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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落魄地從律所出來,方誌學已經沒有心思去計較剛剛失去的那兩千塊錢。
按照周泰的說法,這次自己的處境很不妙。
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和對方協商達成和解,讓對方主動撤訴。
只是方誌學有點想不通,為什麼周泰就那麼肯定法院一定會立案,並且最後吃虧的一定會是自己。
作為非專業人員,方誌學想不通也很正常,但他不會去質疑周泰。
因為兩千塊錢。
一個諮詢費一小時就要兩千的高階律師,會在這樣的事情上騙他嗎?
兩千塊錢的信任,完全可以讓方誌學產生不了這方面的懷疑。
可是如果自己現在去低頭認錯,對方會選擇放過他嗎?
方誌學不確定。
他可沒忘了自己在下午做的事情。
對方都起訴了,肯定不會是簡簡單單一個道歉就能解決的。
推己及人。
方誌學把自己代入葉向陽。
如果他是葉向陽的話,一定會告到對方坐牢為止。
所以。
服軟未必有效。
方誌學很快就得出了結論。
可是不服軟又能怎麼樣?
除非……
欸?!
除非!
有了!
方誌學一拍腦袋,忽然間有了個想法。
對方不是要告自己汙衊嗎?
可萬一自己說的就是“事實”呢?
如果讓他們口中的汙衊坐實呢?
想到這,方誌學激動地全身顫抖。
格局瞬間開啟!
整件事情的關鍵在哪裡?
在於捐款上面。
只要證明前幾天的那次捐款是一場作秀,是不存在的,那麼就徹底坐實了自己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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