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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冬等人聚餐後,先把女孩帶了回去,先給女孩安排了個工作,他沒有聽從蔣煥等人建議把女孩賣了,而是留她下來先讓她做事。冬招來孟文商議,因為還有五天,就是公司發工資的時間了,林冬現在急得焦頭爛額,自己帶兵打仗還行,但是經濟這塊,還是孟文。
孟文之前提議向冷雪借錢,沒有成功。他也在思考最近該如何度過這個月。
“冬哥,為今之計,只能去搶了!”孟文說道。
“搶?去哪裡搶,附件的飯店,商場,小酒吧小場子,該收的都收完了,前段時間警察局給我打電話,讓我低調點,有人舉報我敲詐勒索,現在混大了,我找小強給他們送了幾十萬這事才算完!”林冬抱怨著,林冬光給警局的錢前前後後也幾百萬了,混的越大,才發現,哪哪都是錢。
“冬哥,昨天吃飯那個女孩,我覺得可以聽蔣煥的,賣到虎爪幫!”
林冬還以為孟文有什麼好的計策呢,嗤笑了一下,說道:“就這啊,我早問過了,這樣的最多十萬!沒什麼意思!我雖然混的,但是這種事做不出來!”
“冬哥,你誤會了,我調查過了,虎爪幫在青風幫的庇護下,做這個生意很久了,家底很足,只要拿下他們老大,把他的財產搶了,夠我們煙陽一年的開支!”
林冬聽完,兩眼放光,問道:“小孟,那你的意思是?”
孟文隨即和林冬說道起來,林冬聽完,露出了滿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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