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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什麼!吵什麼!”
“官家做事,自有章程,豈是說改就能改的。”
“縱使楊二有千般不是,都要等到大理寺的判決下來,再談懲戒整治,而不是動用私刑,罔顧王法,憑自身偏見將人給殺了。”
“若是人人都這樣,和土匪流氓有何區別,眼裡還有沒有王法。”
人群中讓出一條路來,巡捕房的張衙頭進入人群中央,厲聲喝了幾句,叫嚷的人群頓時安靜了下來。
“楊二是侍郎之子,你們官官相護,如何懲戒整治。”
人群中,一位揹著劍的青衣男子站出來,大聲道:“說我們罔顧王法,你看楊二臉上有任何恐懼懼怕之色嗎,不將王法放在眼裡的,不是我們,而是你們。”
“對啊,不過死了一個賣菜的,如何懲治侍郎之子。”
“唉!可惜了,白髮人送黑髮人。”
“我等平民,本來就是如草芥一般。”
周遭的百姓聽到青衣男子的話後,看向一臉囂張的楊二,頓時竊竊私語,討論起來。
也不怪百姓們不相信,不管什麼時候,一個普通人在大馬路上被撞死,想要肇事者賠命都是很難得。
殺人償命,也只能建立在殺人這個基礎上,而大馬路上被撞死,那是意外,不算殺人。
其實也幸好今天撞人者是楊二,父親是侍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朝廷的臉面,事情有點大,為了名聲必須要懲治。
要肇事者是個有錢的富商,都不要需要多說什麼,賠錢了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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