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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都已經說到這份上,那就是針尖對麥芒。
呂公著派人告知王文善,如果他要告張斐,就必須與之對簿公堂。
畢竟你們兩個都拿不出具體證據來。
如果不這麼幹的話,開封府可能就背了這鍋。
呂公著自然不願意自己的名聲毀在這二人手中。
雖然他不爽張斐,但是他也認為事情鬧到這一步,王文善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若是換成王安石、司馬光,等正直的大臣,遇到這種事,唯恐避嫌不及,又怎會主動去找張斐。
王文善直接就答應下來,還表示自己一定要與張斐對簿公堂。
這氛圍都已經營造出來了,哪怕退半步,那可都是心虛的表現。
關鍵他不認為張斐手握證據,他一點也不害怕。
雙方都表現的非常強硬。
直奔高潮!
馬上就鬧得是滿城皆知。
百姓們是趕緊買好瓜子,坐等這大戲上演。
這事斷斷續續也持續了這麼久,總得給一個大結局啊!
爛尾沒屁眼。
與此同時,那王文善也在朝中哭訴,表示上回自己被張斐勒索敲詐,是自己認為外甥有錯在先,故而選擇讓步,沒有想到卻是換來這種結果。
以結果論的話,王文善的話,當然是更加可信。
畢竟李四一案,所賠償金額,確確實實創下地主界的記錄。
在絕大多數人看來,這是很不合理的。
也不理解為什麼王文善要答應。
要知道朝中本就大多數官員都是支援王文善的,哪怕就是王文善叫人揍得張斐,那在他們看來,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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