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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話下來,那許遵和司馬光是同時松得一口氣啊。
要命!
真心要命啊!
方才那個話題,可真是將他們兩個嚇得不輕。
一個是岳父,一個是舉薦他的官員,這要出事,他們鐵定會受到牽連的。
但也不得不說,張斐解釋的是非常完美。
不管是“君主犯法與庶民同罪”,還是刑不上士大夫,這種特權,大家心裡都是有數的,那法制之法就是在侵犯皇帝的權益。
皇帝是直接受益者,如果要追根溯源話,問題不就在皇帝身上嗎。
但張斐卻巧妙的表示,這是法制之法還不夠完善,而不是皇帝本人比較自私,不願意受法律監督。
怎麼才算完善?
也沒個定論。
這主動權就還是在皇帝手中。
而且,這最後一句話,是直接將律學昇華。
律學這門課,雖然在宋朝,是官員的必學課,但作用是遠不及儒學,重要性也是遠不及儒學。
但如果將法制之法這個理念植入律學中,這門課程的重要性,將不言而喻,可以說是治天下之大乘之道。
當然,欲成大乘之道,也必經九九八十一難。
故此這門課是真不好上,尤其還攤上這麼個老師。
在坐的學生,個個眼角泛著淚光。
心中是萬般委屈。
這個珥筆可真是小心眼,我們好歹也是天之驕子,你這一堂課下來,是從頭羞辱到現在。
沒完沒了。
有點胸襟好不好。
要知道他們這些人,都是各地的天才,是從小被人誇讚到大的,從未被人罵過傻和笨,可是在張斐的課堂上,他們自己也感覺自己就像似一個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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