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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的形勢來看,好像是張斐佔得一定上風,到底他是想出邏輯關係,來為胡長百、邱河解釋謗議朝政的罪名。
這其實也是此案中的一個難點。
因為謗議朝政,並沒有一個具體邏輯關係在裡面,以往都是皇帝和官員自己看著辦。
而在此案中,張斐面對的就是皇權,所以他必須要解釋清楚,才有可能幫胡長百和邱河脫罪。皇帝是不需要解釋的,只要張斐解釋不清楚,那胡長百、邱河就是有罪。
但這還不夠,因為檢察院的起訴,不是要幫胡長百、邱河脫罪,而是要將皇城司定罪。
只是如果不幫胡、邱二人脫罪,就不可能將皇城司定罪,因為皇城司起訴的就是濫用刑罰,屈打成招。
可話說回來,即便胡、邱被洗清冤屈,也不一定能夠將皇城司定罪,到底那句話肯定是存在爭議的,皇城司這麼做,也是沒有問題的。
恰好中午將到,烈日高照,趙抃宣佈暫時休庭,下午再繼續審。
這些官員大臣,也都沒有選擇回家,而是去到相約一塊去到附近的酒館、酒肆,激烈地討論謗議朝政這個罪名。
經過一番休息後,庭審繼續。
“胡長百。”
張斐道:“你是何時被抓入皇城司的?”
胡長百道:“當天晚上。”
張斐又問道:“那之後發生了什麼?”
胡長百癟了下嘴,萬分委屈道:“之後皇城司的官員就說咱們謗議朝政,擾亂軍心,又問我們是不是想要謀反?咱當然不承認,這咱哪敢啊!可是要殺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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