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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誒,大娘,我可是朝中京官,哪能收百姓的東西,雞蛋這麼貴重,一顆要三十錢呢,你們趕緊拿回去。”
馬長遠自做官後就立下了誓言——
絕不吃拿卡要百姓哪怕一粒米。
更何況是三十錢一顆的雞蛋。
一開始,他確實是在遵守誓言,後來不知不覺,這條原則就成了必須遵守的底線。
因為宇文世宏在制定律法方面,簡直可以說是滴水不漏。
“大娘知道,你們當官的得公正,不能拿任何人的東西,但這是吃的而已嘛,又不是錢。”
“咋滴,難得休假回村兒,不能來大娘家吃頓飯,吃大娘一顆雞蛋都不行啦?這麼見外啦?”
陳氏甚至很不開心馬長遠不收。
馬長遠苦笑著毅然將雞蛋給推辭回去:
“大娘,不是後生見外,是上頭的規矩擺在那,違反規矩後果很嚴重,再說了,該是後生邀請兩位大娘吃頓飯才是,只是行程倉促,這才沒能去兩位大娘家拜訪的。”
以往,馬長遠尋思收了就收了,但現在,這可是硬性規定。
不是說他收了就沒人知道——
揚州的納言處,以及刺史府的巡守可不是吃白飯的,他們天天的到處轉悠,以打聽官吏汙點為“樂”。
只要打聽到了,哪怕只是兩顆雞蛋,他們都會在納言處上報。
早前就有司農寺的同僚,尋思只是跟同村關係好的村民吃頓飯而已,結果巡守巡邏時,無意中聽到有人吹牛,說某某大官在他家吃了一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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