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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氏對小女兒很看重,對每個孩子都看重,野草不是她的種。
豬圈裡躺著、小小的一個,她當時抱到戎家的時候,也很小。
當時看在二十兩銀子的份兒上,將她養到這麼大,茅氏就算賣她,誰都沒說的。
戎金葉才九歲,就長到她孃的肩膀,將來準是個身材好、臉又好的美人。
男人在屋裡喊:“你們做什麼?”
茅氏應道:“野草要走了,家裡的活是個事兒。”
戎金葉嚷嚷:“再買個丫鬟?要買兩個!”
茅氏沒法寵著:“你知道要多少銀子?賣她一個才十兩。”
戎金葉問:“幹嘛不多要一點?她這麼能幹,一個頂倆。”
茅氏教女:“你又忘了。我們不是賣,是定給譚家,桂氏要她早點過門。譚翔麟十五歲進學,你哥明年就十五了,早點進學就能去州城、上那個松山書院,聽說給發膏火錢。等你哥進學了,我們還買丫鬟養豬做什麼?你喜歡家裡養豬?”
戎金葉不想看到豬,又吵又臭!但是、也怒:“為什麼將她定給譚家?”
茅氏笑道:“你傻啊,桂氏能看上她什麼?”
戎金葉有點迷糊。
茅氏寵著女兒:“桂氏要個幹活的,我們要譚翔麟指點你哥,就這麼簡單,明白了?”
戎金葉有新的問題:“譚家要養豬嗎?”
茅氏頭疼:“譚翔麟十五歲進學,桂氏等著做老夫人,什麼活兒都不想做了。”
戎金葉突然一想:“養那頭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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