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三次,找到了不少線索,可石程夏卻覺得自己依舊是摸著事件的門板,毫無頭緒。
時間越來越緊迫,石程夏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找到兇手。真實的查案,並不如影視劇中那般簡單。
石程夏恨不能學會七十二變。
中午的時候,石程夏接到於清泉的連線。於總心情不錯,問石程夏想吃什麼。
“你要回來?”石程夏這會兒正坐在艾嬡打工的家常菜館裡。嗯,艾嬡同學似乎對食物有著特殊的虔誠,總是圍著餐廳晃悠。
“嗯,我下午要去M城開會,中午給自己放個假。”於清泉說道,“怎麼,你已經吃了?”
石程夏甚至可以想象於總皺著眉頭的煩惱樣子:“是啊,怎麼辦呢?”
“嗯……”於總裁思考了一會兒,“可是我還沒吃,很餓。怎麼辦啊程夏。”
“我現在去找你,再陪你吃點?”石程夏莞爾。
“哼哼。”於清泉不搭腔,只說,“報地址,我去接你。”
石程夏看了一眼不遠處邊工作還不忘一臉警惕盯著自己的艾嬡,突然起了壞心眼:“好啊,我在棉籽路的一家家常菜館。”
掛了電話,石程夏喊人買單。來的是艾嬡,這個孩子從小就不大喜歡自己。
“艾小姐,我臉上沒有錢。錢在手上。”石程夏說著,拿出於清泉給的鈔票。嗯,於總說了,她現在和另一個自己是共用一個賬戶,雖然另一個自己不靠譜但畢竟也是警察,早晚會成長成自己現在的樣子。自己若無其事得刷賬戶,小零小碎的可能還好,但錢少得太快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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