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這場庭審,被告方敗得太快了。
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在原告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證據之後,被告方律師本人也驚詫不已。
他的當事人並沒有告訴過他,對方手裡可能已經掌握瞭如此完整的一系列證據,包括但不限於通話錄音、轉賬記錄,以及私下會面的各種照片。
而是告訴他,這是是走一個過場,對方不可能拿到任何對她不利的證據。
可現在呢?
聽見對方律師以侮辱罪、被告律師恨不能當場甩袖離去,這輩子沒受過這樣的委屈。
最後,黎雲夢因為僱傭水軍在網際網路公然侮辱他人,嚴重影響社會秩序,且造成較為嚴重後果,證據確鑿,被判定為情節嚴重的侮辱罪,陳志鑫為從犯。
兩人分別喜提六個月和八個月的拘役。
反倒是立禾經紀公司夾縫裡求生存。
立禾經紀公司的準備是充分的,他們一開始就準備以公司不知情原告在公司的全部遭遇,讓陳志鑫完全扛下所有。
那所謂的合同自然也作廢,原告從此和他們立禾再無干系,以及他們願意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陳志鑫和黎雲夢即將被當場帶走。
冰冷的手銬銬在手上的時候,陳志鑫才猛然回神,他突然對坐在法庭上的法官大喊:
“法官,我要上訴!我要告黎雲熙屈打成招,那些證據都是她逼我偽造的!都是假的!”
然而本案已經當庭宣判,方才的法庭辯論環節陳志鑫無法舉證,現在所說的話也沒有任何作用。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