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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十來天了,除了第三天有兩個警察提審了我以後隔了四五天帶來了一張逮捕令讓簽署後,就再也沒有了任何動靜。這天下午老爸給我送了一些生活用品和五百塊錢,並且帶進來一封信,其實信上也沒說啥,只說讓我彆著急,家裡正幫他找關係疏通,本身這件事就不關我的事,是堂哥馮龍搞出來的,只不過現在馮龍以及另外一個主要人員還沒有被抓捕歸案,那兩個被抓到的也只是知道他是馮龍的堂弟,至於當時馮龍讓馮文出去買汽水他們不太清楚,也沒有注意當時打架時馮文是不是在場,所以現在還沒有辦法確定馮文沒有參與打鬥,老爸囑咐我老實在看守所待著,公安人員一定會把事情調查清楚的。
看完信嘆了一口,心想著,如果一年抓不到堂哥他豈不是要在看守所關一年了,想想就覺得悽慘。但是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平心靜氣的在看守所等著吧。算了不想了,我想著,先把目前的事情解決吧,按照號子的規矩,凡是家裡送來的錢物需要交到號子裡統一保管分配的,所以我決定先把家裡送東西和代金券先交給號長吧!
正當準備過去找號長的時候,突然一陣開門聲,緊接著一聲喊:“黃品中,收拾東西給你換個地方!”然後就有幾個戴著紅帽子的勞動號人員走進了監號,在他們身後的監號門外管號幹警跟著另外一個國字臉濃眉大鼻,眉間自帶一份威嚴但是眼中還有一份和藹的警官站在一旁有說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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