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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出李嶠的預料,經過大面積排查,終於在一處招待所打聽到有關死者的訊息。
據營業員描述,一個和死者身高體型,穿著高度相似的女人,曾拎著編織袋,持介紹信辦過入住登記,女子名叫牛豔豔,南省水鶴縣人熊鄉牛家溝人。
今年37歲。
入住當晚,來了一個男人。
男人沒有登記。
第二天夜裡,她見男人出去過。
手裡拎著女人的編織袋,再也沒有回來。
他們以為女人早就跟著男人一起走了。
同事們檢查女子入住過的房間,屋子已經被打掃過多遍,但還是在枕芯內發現少許血跡。
大家幾乎斷定。
這裡便是第一案發現場。
根據營業員的描述,畫師畫出男人的樣子,和之前調查過的一個汽修工人,十分相似。
但當同事們上門抓捕時,汽修工人已經跑了。
等李嶠接到汽修工人被抓的訊息時,已經過一週,據兇手交代,他和牛豔豔一年前在火車上相識,後來一直保持通訊,感情漸漸升溫。
京都外來人員多了之後,他寫信給對方,喊她來找工作,正好方便他們長相廝守。
女方進京之後,兩人順理成章住到一個房間。
因為是她付的房費,她便問男人要。
男人說沒有,結果女人嘲笑他,男人便與之爭吵,吵著吵著發生爭執,男人失手將其掐死,放進編織袋拋屍。
李嶠不知道怎麼評價,男人太惡毒,死不足惜。可是三十多歲的女人了,為嘛要揹著丈夫和別個的男人曖昧通訊,千里約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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