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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日強記得,發生那件事的時候,是他當外賣小哥的4個多月。
對的,那天是3月12日。
他對這個日子記憶猶新。
前一天,也就是3月11日,他去飛機場幫同事的忙,一位叫李凡的“明星”到南山演出,他要扮粉絲去接機。
鄭日強一開始是拒絕的:不去,我又不認識他。何況,我有工作,工作又那麼忙。
同事就說:幫幫忙啦,不會讓你白乾的,送一天快餐也就最多500,我們輕鬆,才幾分鐘,高喊150,追喊200,痛哭300,暈倒400,索簽名後暈倒500。
沒辦法,他就請了一天假,選了500的:你這太遠,沒500不合算。
同事反覆交代:千萬不要漏了,記住3月11下午6點,你要提前一個小時到。
他5點就到了。飛機晚點,“明星”7點才到。
鄭日強還是有職業道德的,他在眾多“粉絲”中突圍,衝上去對明星大喊“李凡,李凡,我愛你!”狂熱地索要簽名,然後,“激動”得一頭昏倒。
簡直是天衣無縫。
同事相當滿意,刮刮數出五張百元票子:你不去演戲可惜了,下次一定叫你!
回來時,已經晚上八九點了,他們樓下一個鄰居,在電梯中看到鄭日強。
他認識鄭日強,於是鄰居問:記得你是送外賣的?
鄭日強點點頭說:是的。
那人問:真巧!我們單位明天植樹節要搞活動,那明天中午能不能幫我送54份快餐到植物園?不遠,才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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