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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現場指揮的兩名百戶所主官誰都不想得罪,只能把兩個提督妖人案的大人請到一起,共同彙報。
“二位大人,現在基本已經可以確認,這處地方藏著一個隱秘的詭域,和十八年前的燈籠火事件密切相關。
但據我們所知,燈籠火也只是在遊蕩過程中被刻意引誘進去,這兩者之間原本並沒有什麼關聯。
當時鎮魔司的前輩們是借這個辦法封印它,並沒有對那個詭域進行過多的探索。”
一名年紀看起來比較大,經歷過燈籠火事件的老總旗站了出來,他之前還在外地辦案,被司部特意召回:“確實如此,我們當時沒有辦法對付燈籠火,只能先以詭域把它困住。
說起來也是巧合,百花樓這邊湊巧就有個新生詭域的入口,被命名為百花樓詭域……”
“當時為什麼不深入探查一下?”
“實在沒有辦法呀大人,當時我們光是對付燈籠火就已經死傷了好些弟兄,而且也沒有掌控詭域的力量。”
李樗只得問旁邊的百戶所主官:“當時的負責之人呢?”
“這個,卷宗裡面倒是有所記載,但十八年前就是百戶,總旗的,現在要麼告老榮養,要麼已經犧牲,還在位的又貴人多忘事,一時之間怕是想不起太多細節……”
這句話就說得有些委婉了,其實是暗指當時的經辦人也不知情,或許是掛個名字撈功勞的。
真正負責且知情的人已經犧牲了,卷宗上面留下過名字的其他人又未必見得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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