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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六章 本大爺也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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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隊伍之後,阿茲給戈登提供了不少關鍵性建議。

戈登本想在防具上鑲嵌些耐水珠之類的,畢竟目標是能夠在海中行動的古龍,又有把星之船掀到山頂上的戰績,能力十有八九會與水相關。

但阿茲認為沒有必要。

人類對於水,本便有相對高的耐受性。

火能把人燒死,雷能把人電死,冰霜能把人凍死,就是龍屬效能量,也會侵蝕身體。

但把人丟進水裡,就算口鼻都給淹上,只要不驚慌,好好屏息,短時間內肯定是泡不死人的。

水龍,大名盾蟹,泡狐龍之類怪物的水流吐息,更多地是利用水作為載體,以壓力與衝擊傷人,而不是水本身。

獵人被怪物噴出的水淋溼,一般也是因為水中參雜著大量粘液泡沫類的物質,使得行動變得困難,消耗更多體力。

使用打消果實便能輕鬆解決,比那些灼傷,麻痺,凍結什麼的,可要好太多了。

總而言之,他認為耐水珠,耐水護石之類的東西完全沒用。

除了少數那些接觸了水,素材強度本身會受到影響的防具,比如角龍防具,熔岩龍防具之類的外,其它防具根本沒必要特意“防水”。

包括戈登身上這套【狂紋】。

相較之下,雷電才是真正的麻煩。

“雷電?”戈登雙臂抱胸,“你是說陸珊瑚臺地出現異常雷鳴的事嗎?”

“嗯,阿爾瓦剛剛不是說,關於溟波龍的部分目擊報告中,有提及過‘電光’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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