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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艹,老子一下午的時間就這麼被浪費了!”顧笙走出警局大門看看手錶,都他媽晚上六點了。
“老闆,對方指控鄭成武普通襲擊,警方會拘留他24小時,之後才能保釋。不過對方可能會指控老闆你惡意傷害,對方有人證,加上對方的身份,可能會影響到法官……”
顧笙的律師羅紹揚跟在他身邊快速說道。
如果指控成立,被判為嚴重傷害,一般也就幾個月的監禁,甚至是緩刑。
如果被判為惡意傷人,那情況就要嚴重的多,有可能會判一年以上的監禁。
最麻煩的是對方的身份,教育界的名人,還是馬會成員,聲譽良好,很可能會影響法官的判斷。
當然,影響法官判斷的因素有很多,羅紹揚並不是很擔心這一點。
“人證?”顧笙停下腳步笑著看了他一眼:“哪來的人證?”
律師羅紹揚聳聳肩。“如果沒有人證,老闆你可以反訴他們誣告陷害!”
“當然,這些事情交給我就行了!”
“回去了,媽的,老子都餓了!”
顧笙轉過就拉下臉來,臉色臭的要死。
他現在心情很差,自己吹著風唱著歌出來買個別墅,天上都能掉下來麻煩,在警局喝了一下午的咖啡。
都是那幾個撲街的錯。
上了車後顧笙就吩咐梁笑棠:“回去安排幾個人在那個別墅附近看著,然後放風出去,看誰敢買那個別墅?”
隨後拿過大哥大給阿文打過去:“阿文,給我查一下新法書院的王海森,還有他兒子,他兒子平時都跟誰來往,尤其查查他們有沒有什麼黑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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