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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曾說過:不要跟朋友一起合夥做生意!
其實放到組合裡也合適。
從水木年華到久月奇蹟,多少組合因分配不均而分崩離析。
因為在合作時分工往往不會太明確,相互之間的監督也比較模湖。
連久月奇蹟的夫妻檔都沒撐過去,更別說半路合夥的旭日陽剛了。
隨著錢越掙越多,兩人的矛盾也日益尖銳。
劉剛邀請來自己的朋友黎冬來擔任經紀人。
王旭則拉來表妹王蓉加入。
一個組合兩個經紀人。
簡直聞所未聞。
馬禹東甚至敢斷言,即使沒有自己的加入,這兩位也絕對會在未來的一到兩年內分崩離析。
既然分離是註定的結局,那就讓他來利用一下吧。
也算是廢物利用了。
馬禹東當即找到了王旭所在家鄉,聯絡到了他們當地的文化部門官員。
對方在聽聞是朱總的訊息後,也非常的給面子,當即當著馬禹東的面將電話打給了旭日陽剛的經紀人黎冬。
黎冬還算有些腦子,電話裡直接應下了這個決定,然後當晚在他們都回來之後轉達了這個訊息。
劉剛自無不可。
可王旭的經紀人楊蓉就開始上眼藥了。
“喲,這是誰答應的呀?都不用通知我們一聲嗎?”
黎冬皺眉頭,“這是你們王旭的家鄉領導打來的電話,難道你要替他拒絕嗎?”
楊蓉反駁:“當然不是,家鄉有難應該支援,可是給的薪酬是多少?”
黎冬伸出五個手指,5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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