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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季知府拍了一下驚堂木,四周頓時安靜了下來。看著堂下跪著的三人問道:“你們可知罪。”
這供都招了,還能不知罪嗎?
寧二爺和兩個小廝連忙低著頭,異口同聲地道:“小人知罪。”
“既已知罪,本官就宣判了。”
兩個小廝因縱火傷人,判服一年的苦役。
苦役一般都是去採石場砸石頭的,尋常人有工錢拿,但是做苦役的是沒有工錢拿的,做不好還要被鞭打。
寧二爺作為指使小廝的人,有兩種判法,一種是賠償茶山主人的損失,服一年的苦役,一種是流放三千里,十年不得回江州城。
服苦役,賠償損失,這人吃一年的苦也就回來了。這流放三千里,那基本上就是個死了。
寧家的人沒有想到,知府大人竟然判得這樣的重,陪了一直還要服苦役。
寧二爺想都沒想便說:“我賠銀子,我賠銀子。”
不就四千兩銀子嘛,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他寧家還是拿得出來的。雖然還要服苦役,但至少能保住一條性命。
流放之路是很艱苦的,若不是體魄強健或者命硬的,很少有人能走到終點的。很多時候,一隊流放的人走到流放之地,都只剩下三分之一的人了。
寧二爺沒有能活下來的自信,寧家人對他也沒有這個自信。
寧大老爺也說:“我們寧家賠銀子。”
“沈氏,你茶山的損失是多少你可有數?”季大人看著沈婉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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