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左手行兇,不也是符合條件的嗎?還真巧,孫昊天的右手紮了繃帶,是前不久的車禍裡受傷的。”
“那麼,現在看,也只能說孫昊天作案的可能性很大,”局長說,“不過不能作為上法庭的證據。”
“是的,張局,不過殺了人,總會有證據,這個證據在哪裡,我們可以去孫昊天家裡找。”飆哥說。
“好!”局長很興奮,“你們馬上去搜集證據,刑警隊那邊,立即辦手續,實施抓捕。”
晌午,烈日炎炎。
我和飆哥悄悄走進孫昊天住處的樓道。孫昊天的計程車不在樓下,顯然他出車去了。
偵查員問我們:“飆哥,要不要弄開他家門,進去搜搜?”
“那不是害我們嘛。沒有手續的秘密搜查,可是違法的,我還得養家餬口呢!”飆哥笑著說,“再說了,作案工具應該在他的車上。”
一旁的我忍不住問道:“你怎麼知道在車上?”
飆哥又露出神秘的表情:“扳手,不僅可以用來砸人腦袋,還可以用來作為修車工具。”
“對啊,昨天我們已經分析了作案工具是扳手。”我居然因為飆哥上午的精彩分析,把這麼關鍵的問題給忘了。
“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交警一大隊警員在緯五路胖子麵館門口發現目標出租車,車內無人,報告完畢。”對講機很快響起。
“我們親愛的交警同人辦事效率還真是高,這麼快就搞定了。”刑警隊長王江很是興奮,“這畜生,還有胃口去吃炸醬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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