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都是像火藥桶一樣。
不過,主角警察卻一直覺得不對勁,因為那天下屬進上司家手裡還拿著礦泉水。如果他是打算去殺人的,怎麼會拿著水進去?
面對已經結了的案,警察選擇了獨自去調查。他從細微處剝絲抽繭,果然發現了更多不對的地方。其中,最關鍵的線索,來自報警人家裡養的狗。他從一張現場的照片中發現,那條狗的胸前,是有點血跡的,而且,絕對不是沾上去的,而是直接噴濺上去的,也就是說,命案發生那時,這條狗在很近的地方。主角警察詢問了不少人,所有的人都說,由於是大型犬,當有陌生人登門時,報警人是一定會將狗關在臥室裡面的,不可能在客廳裡被灑上死者的血。
因為懷疑,主角警察進行了更多的調查,並且察覺報警人在外面還有一個情人。他打算與妻子離婚,但他妻子並不同意,還打算將醜事昭告天下。在命案發生的三十分鐘之前,報警人給情人打過電話,還告訴她,馬上就能在一起了。得到更多線索之後,主角警察重新偵訊,這回,迫於各種證據,報警人承認是他殺害了妻子,並且,故意激怒壞脾氣的下屬,再以幫忙介紹工作為由,將那下屬約至家中談話,並將第一樁命案嫁禍給了他。
案子至此本該圓滿解決,誰知三個月後,平地又起波瀾。主角警察非常無意中地發現,報警人殺害兩人時所穿著的襯衣,實際上是他兒子的衣服!片子結尾,真相終於大白——原來,真正殺害妻子的人,竟是報警人的兒子。妻子並非他兒子的親生母親,他再婚後,妻子與兒子相處得不好,他打算再離婚也有這個考量。那天,爭吵過後,兒子一時衝動失手殺人。於是,父親為了替自己的兒子掩埋真相,選擇了再殺一個人,就是刻意選擇好的下屬。因為擔心詭計被警察所識破,他也留下了一點點訊息給他的情人,這樣,萬一警察懷疑有詐,就會順理成章認為他是兇手,不會再調查他的兒子了。那個父親,得知兒子殺人之後,為了“保護”兒子,在30分鐘內做到了這程度,一計套一計,完全拋棄了人性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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