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瓶跟阿秀兩個人走了大半天,到了太陽落山了才停了下來。
阿秀說饅頭應該留在鬥裡吃,路上要去抓野獸充飢。小瓶點頭同意,在我提心吊膽的注視下,兩個小孩子靠著兩把小匕首居然真的逮回來一隻野兔一隻山雞。阿秀這樣一個漂亮的小姑娘抓著血淋淋的兔子剝皮的情景頗予人走錯片場之感。我一邊感嘆張家小孩果然厲害,一邊又想著這大熱天的,饅頭放個七八天的真的還能吃麼?我讓小瓶別再喝水壺裡的水,去找一些野果,既可以充飢又可以解渴。小瓶聽話地去四處看了看,還真摘回了幾個可以吃的野果子。回到營地的時候阿秀已經處理好了野兔,正放在火上烤著。小瓶把野果給了阿秀幾個,並說路上可以用野果解渴。阿秀望了他一眼,居然點點頭,破天荒說了一句“好辦法”,之後她也開始放心喝水了。
兩個小孩子吃不了多少東西,兩人都吃飽的時候兔子還剩下了一點。至於那隻野雞,連毛都還沒被拔掉。啃了些野果解解油膩,小瓶把山雞拔了毛處理了內臟,阿秀則是去撿了些柴火,跟小瓶一起烤山雞。
這次不是烤來吃,而是把山雞烤乾,帶在路上當乾糧的。
處理好山雞,天色已經全黑了。兩個小孩子不知用什麼方法達成共識(反正肯定不是靠語言,這林子裡都靜出鳥來了),決定今晚就在樹上過夜,好躲避夜間出來行動的食肉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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