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秋天的早晨,伊凡·德米特里豎起大衣領子,在泥濘中啪嗒啪嗒地走著,穿過小巷和一些偏僻的地方,費力地去找一個小市民的家,憑執行票向他收款。他心情憂鬱,每到早晨他總是這樣的。在一條巷子裡他遇到囚個荷gun實彈計程車兵押送著兩名戴著手銬的犯人。以前伊凡·德米特里經常遇見犯人,每一次他們都引起他憐憫和不安的感覺,可是這一次相遇卻給他留下一個異樣的、奇怪的印象。不知為什麼他突然覺得,他也可能戴上手銬,就這樣由人押著,走在泥地裡,送進監獄去。他在小市民家待了一會兒,然後回家。在郵局附近他遇見一個認識的警官,對方跟他打了招呼,還和他一道走了幾步,不知為什麼他又覺得這很可疑。回到家裡,他一整天都想著兩個犯人和荷qiang的兵,一種莫名其妙的惶恐不安的心情妨礙他閱讀和集中精力思索什麼事。晚上他在屋裡沒有點燈,夜裡也不睡覺,老想著他可能被捕,戴上手銬,關進監獄。他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過失,而且可以擔保他今後也絕不會去殺人、放火、偷盜。可是,無意中偶然犯下罪行難道不容易嗎?難道不會有人誣陷嗎?最後,難道法院不可能出錯嗎?難怪千百年來人民的經驗告誡我們:誰也不能發誓不討飯,不坐牢。①而在現行的訴訟程式下,法院的錯判是完全可能的,不足為怪的。那些對別人的痛苦有著職務或事務關係的人,如法官、警察和醫生,久而久之,出於習慣勢力,會變得麻木不仁,以致對他們的當事人即使不願意也不能不採取敷衍了事的態度。從這方面講,他們同在後院裡殺羊宰牛而看不見血的農民沒有絲毫區別。在對人採取這種敷衍塞責、冷酷無情的態度的情況下,為了剝奪一個無辜的人的一切公民權利並判他服苦役,法官只需一件東西:時間。只要有時間去完成某些法定程式,然後就萬事大吉——法官就是憑這個領取薪水的,事後你在這個離鐵道二百俄裡的骯髒的小城去尋找公正和保護吧!再說,既然社會把任何暴力視作明智、合理之必需,而一切仁慈的舉動,如宣告無罪的判決,卻引起不滿和報復情緒的大爆炸,在這種情況下,侈談公正,豈不可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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