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若華輕輕一嘆,只道:“好好活下去。”
如此想不肯認命,如此想活好的女孩子,該有一個前程。
明月這孩子,比夜姑還慘。
夜姑雖也是賤籍,但好歹是自由身,方若華走了薛平生薛將軍的關係,讓她在南安城落戶,脫了賤籍,如今也是良民。
明月卻入了教坊司,入樂籍,想脫籍就難得多。
其實就算許家如今被抄沒,但方若華的獨秀山莊裡,很多客人都有官府的門路,讓她脫籍也不是不能做到。
但方若華不覺得應該這般著急。
既然教坊司的教習喜歡她,讓她待在教坊司,受教坊司的庇護,好好學點東西,也並無不可。
再者,給她脫籍,也著實得找機會,求對了人,若是她能學些琴棋書畫,有一點才名,那些達官貴人們也容易因為憐憫之心,許給她自由之身。
只這般一想,方若華就有一點煩躁,眼下這個大周朝,處處是條條框框,把所有人都鎖在格子裡,不能越雷池一步,置身其中的人或許不覺得有什麼,但她卻著實是憋屈得很。
明明以前在古代待了那麼多次的。
許是以往即便到了古代,也沒有真正落到社會底層過,宋時開放,她又直接與最高統治者皇帝拉上關係,自是過得暢快。
後來到奇怪的聊齋,身為男兒身,社會制度又因為妖魔鬼怪眾多,同樣顯寬鬆,她也沒感覺有什麼。
再者,那時候她是絕對的強者,金手指,金大腿,各色外掛,要什麼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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